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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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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丽师德标兵事迹简介
2014-07-03 10:34  

王丽丽于1984年由西北政法学院分配到甘肃政法学院任教,自从任教之日起就以“为人师表”来要求自己,恪守言行,扎实工作、勤奋努力。作为一名平凡的教师,一位普通的共产党员,她一直用真诚的工作热情,充足的工作干劲,不求回报的心态默默耕耘在三尺讲台上,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为人师表”的信念。具体表现为如下方面:

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提高个人思想素质 

教师要想教育好自己的学生,首先应该让美德占据自己的灵魂。德高为师,身正为范,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对教师来说,修养是教育的载体,境界是教育的起点,人格是教育的风帆。正是深刻懂得这个道理,为了真正达到“为人师表”的境界,王丽丽注重综合素质的提高。理论是行动的先导,要提高政治素质,就要长期坚持政治理论的学习,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同时,把优秀教师当做自己的折射镜,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都力求率先垂范,以实现“为人师表”的目标。在与同事相处时,总是以“与人为善”的心态对待每一个人,想让和谐的氛围在工作的范围不断的扩散。用浓厚的亲和、谦和和开放的情怀,对待同事和学生。

二、精益求精 把教书育人落实在每堂课上

在教学工作上,治学严谨,教风端正,尽职尽责,无条件的承担学院布置的各项任务,并尽力以最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认认真真的对待每一堂课,对待教学始终以“每课必备、每课必新”为原则,为上好每一堂课从教20多年来常常备课至深夜。为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利用一切时间广泛阅读,在拓展自己视野的同时,不断的刻苦专研专业知识,密切关注学术前沿动态,在课堂上能把最新的学术发展动态介绍给学生。在平凡的岗位上,我虽然没有豪言壮语,也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但却付出了许多艰辛和汗水。王丽丽用尽心尽责的工作诠释着一名教师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和执着。近年来,讲授《民法学》、《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民事案例分析》、《港、澳、台民商事法律比较》等课程,每年都超额完成教学任务。做到了只讲奉献,不图回报,爱岗敬业。长期奉行精益求精的治学态度,诚恳宽厚的处事原则,赢得了学生的爱戴和同事的尊重。数次获得“三育人”先进个人称号,2011年获得“优秀党员”称号。长期多年的教学实践,使她深深地感受到“无趣而学”是多么的痛苦,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一定要让学生们在“趣”中学,创设和谐的教学氛围,享受学习的乐趣。为此在教学中不断创新,尝试多样的教学策略,充分利用各种教学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博采众家之长,广泛搜集相关信息,精心组织教学材料,巧妙设计教学环节,鼓励学生参与教学活动,为每一个学生提供展示自己的平台。

课外指导学生参赛论文,2011年获省教育厅、团省委颁发的“课外科技作品竞赛优秀指导教师”奖。

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也是教育学生的最佳途径。执教二十多年先后担任过几届班主任,班级管理是门艺术,为了使自己的班主任工作更有成效,我常学习教育理论刊物,从中汲取更新的教育理论,寻找适合新时期大学生的教育方法。在班主任工作中,始终本着“ 尊重、理解、关爱学生”的原则与学生相处,大家既是师生关系,也是朋友关系。“教育是爱的事业,教师是爱的使者”,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座右铭。“师爱”是教师对学生无私的爱, 它是师德的核心, 即“师魂”。在实际工作中,我时时处处注意观察学生,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学生,力争做到因材施教;尊重学生,维护学生的自尊心,能够以最大的限度理解、宽容、善待学生,尤其是面对所谓的“问题学生”的时候;信任学生,想方设法增强学生的自信心,从不吝啬关爱的眼神和信任的鼓励;严格要求学生,当他们犯错误时绝不姑息。对学生,我倾注了全部热情,和他们平等相处,以诚相待,积极走进学生的情感世界,把自己当作学生的朋友,去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当他们在学习、生活上遇到困难的时候,无论多忙,我都会通过电话、短信或电邮的方式给他们以安慰和引导。尤其是自己的孩子上了大学之后,我在心里总是把学生当成是自己的孩子,觉得学生们能快乐的成长就是我最大的快乐。学生是我工作的原动力,而“爱”就是我愿意和能够付出的全部。在担任班主任工作中,努力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深入学生班级宿舍、工作认真细致、及时到位,不留有遗憾。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设身处地为学生着想,尽力解决学生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曾几次及时地护送突患疾病的学生上医院就诊。得到学生肯定和尊敬。

三、刻苦钻研,不断提高科研水平

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的同时,也不忘提高自己的科研水平。近年来科研成果较为丰硕。出版专著:《中国诸法域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比较研究》;主编:《反家庭暴力研究》;主编教材:《婚姻家庭继承法学》,《以案说法》;参编教材:《民法学》。发表论文:《财产继承中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的法律思考》,《论共同危险的免责事由-以〈侵权责任法〉第十条为中心》等论文近二十篇。《以案说法》荣获2013年甘肃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荣获院2010-2011年度优秀党员称号;荣获院2011-2012年院“三育人”先进个人称号。

四、团队协作,淡泊名利

多年来待人以德、爱生以情、敬业以精;真爱自己的职业,真爱每一位学生。平时在日常的工作中,关心同事,团结同事,有很好的团结协作精神,从不斤斤计较,淡泊名利,与同事之间关系融洽。一切以集体利益为重,以工作为先,不计较个人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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