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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生活动为载体,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2014-07-11 16:18 法学院 草 珺 

距离党的十八大胜利闭幕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在这段时间内,法学院全体师生在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的基础上,以十八大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主题鲜明的活动,旨在培养学生更强的动手、动脑能力,提升其综合素质。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关理论做了系统总结,报告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依据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布局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前,有很多大学生对报告中的这些术语一知半解,但这些术语又是学生今后步入社会所必须知道和了解的。在活动中。我们结合党课培训、青年马克思主义团学骨干培训两大载体,通过学者授课、视频观摩、座谈交流、典型发言、心得撰写等方式加强学生们对会议精神的学习,提升他们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让同学们深入理解在中国的现实国情的大背景下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必要性。

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创新已经成为个人进步乃至民族前进的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学生工作中,我们也将培养其创新能力摆在了突出位置。工作中,我们不断挖掘活动主题、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许多特色活动受到了广大师生的好评。如法学院首届“新生达人秀”活动的开展,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也促进了一年级师生间的了解和沟通。前不久刚刚结束的首届全省法学院模拟审判大赛,则在学生专业实践领域做出了有意探索。大赛中,学校首次尝试与省高院、省高检、省司法厅、律所等法律事务部门联合,邀请省内兄弟高校法学院积极参与,学生通过高规格的比赛获得到了锻炼和提升,活动也进一步扩大了学院知名度。在学生工作中,沟通交流不容小觑,我们积极打破旧有的交流瓶颈,创新沟通方式,利用各种新媒体,打造无障碍的交流平台。法学院各类团学工作QQ交流群、微博平台等的设立,促进了学生间情感与思想的碰撞,更推动了学生工作的开展。

实践是提升综合素质、促进专业知识学习的重要途径。而今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普遍较低,这就需要鼓励学生多投身于社会实践,走出大学校园这个“象牙塔”,真正在社会生活中体验进步的快乐。在日常教学之余,法学院团学组织将学生课堂专业学习与志愿服务工作相结合,在学校周边广泛开展了农民工、社区居民、中小学生三大群体的义务普法工作,活动得到了到安宁区司法局和有关实践单位的好评,也受到社会媒体的广泛关注。在每年的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我们广泛动员,精心准备,开展了大量调研、普法、授课、走访工作,在保证集中实践的同时,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到自主实践中去,通过下基层让他们体验生活、锻炼能力。

自我教育是学生工作生命力的源泉。目前,学生中普遍存在着自我约束力不高、服务意识不强、积极性难以调动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应当加强对学生的交流和引导力度,通过定期的例会汇报、座谈交流、个别谈心等途径帮助学生认识自我、了解自我,让他们找出自己的不足从而不断改正和进步。其次应完善自我管理制度,团学干部在工作中应落实好日常工作。在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各社团活动运作的规范性以及层级负责制,使各项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具体到人,增强学生干部的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最后便是服务意识与大局意识,学生工作只有以同学们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才能获得学生的充分信任,也才能使我们的集体保持更加旺盛的生命力和更强的战斗力。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我们描绘了国家发展、民族复兴的美好蓝图。大学生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是每位基层学生工作者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在今后的学生工作中,法学院全体教工将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立足岗位、努力工作,不断发扬学院学生工作“竖品牌、创特色、出精品”的工作理念,为政法学院的和谐稳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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